关于2007年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初评结果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07-12-11 |
|
|
根据《关于2007年度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和北京市物业管理优秀项目初评及复验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2007年11月28日物业管理处对初评合格的全国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进行了公示,具体名单登录www.bjjs.gov.cn网站。
各企业、事业单位如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于2007年12月5日前以信函、电子邮件方式向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反映。
1.通讯地址:宣武区广莲路5号,邮编:100055;
2.联系电话:63951166-3505、3504,传真:63953153;
3.电子邮箱:wuye@bjjs.gou.cn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