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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和物业之间的关系,历来是新老小区较为敏感的话题。或是物业扩大收费范围但是服务不到位,双方僵持中,导致小区大部分业主不交物业费情况;或是业主模糊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和权利,出现业主滥用权利、拖欠物业费等现象。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和《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两部物权法司法解释的出台,将让业主和物业的关系不再紧张。
本次司法解释针对业已存在的问题如:物业扩大收费范围;“住改商”;物业合同终止后物业用房的回收;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的认定;业主身份的认定等做出了的详细、明确的解释。对今后物业和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及物业企业的工作方式和方向起到了指引作用。
办公室网络运行主管: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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