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规定,市建委研究起草了《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三个示范文本,供业主大会制订管理规约、召开业主大会时使用。目的在于引导和规范广大业主合理使用、维护物业,依法行使权利、履行相应义务,保障广大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
《管理规约》是业主使用、维护和管理物业的重要文件,是实现业主自律的重要基础,是对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的约定。《管理规约》与《临时管理规约》相衔接,须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并实施。此次示范文本明确了业主在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过程中的基本权利义务,并对按规划设计用途依法使用物业、房屋装饰装修、车辆停放秩序、物业服务费用交纳、业主共有部分的收益等方面做出了规范和约定。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是该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需遵守的基本准则,须经首次业主大会会议通过并实施。此次示范文本包括了业主大会宗旨、组织方式、机构设置、议事程序、表决事项、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条件、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活动经费等内容,并对除业主大会外设立的其它机构进行了说明。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工作方案》是依据《北京市住宅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试行)》起草制定的,主要用于指导和规范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工作,明确筹备组须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推荐、自荐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并规范需要公示的内容、选票送达方式等。
相关法规请详见OA中规章制度下的法律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