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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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有望今年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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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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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法”有望列入今年全国两会议案
  最高人民法院针对<物权法>出台新司法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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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物业服务二、三等级规范:三标准可组合订约
  中物协发出关于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就业”中积极作用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就业”中积极作用的通知
  关于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就业”中积极作用的通知
  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就业”中积极作用的通知
  “物业管理法”有望列入今年全国两会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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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减轻物业服务行业税收负担的建议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成立
  关于开展物业管理行业专题调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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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物业服务二、三等级规范:三标准可组合订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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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月6日 “十一”安全大检查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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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9日,公司颁布《快讯投稿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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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3日,公司确立决策会制度
  1月23日,公司成立技术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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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发布时间:2009-8-13

        今后,北京的物业企业监管将采用类似驾照的扣分制度,如果物业企业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被扣分,如扣满12分,一年内不得承接新项目。昨天,市住建委发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从本月1日起实施,前半年为试行期,只积分不处理。
物业积分将记入信用档案
        据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办法适用于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基本上包括了北京全部有物业项目的企业。”
        根据该办法,建设房管部门将采取日常巡查、集中检查和抽查的方式,检查物业企业是否有违法违规行为。对于不同的违规,处以不同的记分处理。
        如果物业企业被扣了6分以上,房管部门将对其提出书面警示,责令限期整改,改正期间企业不得参加示范项目考评;扣9分以上时,将约谈该企业法人,予以行政告诫,一年内企业资质不得升级;扣12分以上时,市住建委将核查该企业的资质条件,并且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物业项目,不符合资质条件的企业,还将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
        物业企业的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记分周期届满将重新记分。但原积分会记入物业企业信用档案,物业服务好可获得加分。
        此外,该办法还提高了物业企业的准入标准和升级标准。物业企业申请资质升级时,其总分要高于零分。“如果物业服务优秀,比如被评为市物业管理优秀小区的,可以加分。但加分不能冲抵扣分。

 

 

                                                                                                                                                       办公室网络运行主管: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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